2008级学前、小教专业班级同学: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精神,2011年将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我省作为改革试点省份,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经参加2011年上半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其中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今年10月参加一次不及格科目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可按照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需要补报名的08级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的学生,请尽快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jwc00315@163.com,每门课程48元。若请同学代缴,则必须在7810日到学院教务处交费,逾期无效。

三、报名、交费时间:7810日(逾期无效)。

附件:2011年10月教师资格证报名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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