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班级: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4月自考结束后及五一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17、18日自考班参加自考统考,19日自考生放假一天。当日放假也适用于相应无高职班教学和管理任务的自考班专任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如为行政人员,则按正常时间上班。19日晚自修照常进行,20日正常上课;19日、20日高职生均照常上课。
      二、4月24日(周六)自考生放假一日;高职生按原计划去湖职院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三、4月25日(周日)全院学生补上5月5日(周三)的课程。
      四、4月28日(周三)下午安排4月30日(周五)下午的课程。
      五、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上午至5月7日,30日下午学生可以离校,5月7日19:00晚自修照常(五一以后按夏令作息时间表)。
      六、5月8、9日学生正常上课。5月8(周六)补上5月6日(周四)课程,5月9日(周日)补上5月7日(周五)课程。
      七、相关要求:
      1、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请假提前回家,各班主任应认真做好管理工作,杜绝学生迟到、早退现象。
      2、学生离校前,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统计本班离校学生名单,并于4月30日中午前上报学生处。
      3、五一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加大学生公寓检查力度,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4、学生返校时间为5月7日,各班主任应及时做好班级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并于当天第一节晚自修结束前上报至学生处。   
      5、4月30日前,学生如有意向外出协助招生老师工作,须经招生老师、班主任、学生处三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6、五一放假期间学院值班地点为学院办公室(210室),值班电话0572-5018060,内线8113。
 
 学院办公室
      2010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