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群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重要职责,是党对团组织的殷切期望,也是团组织履行职责、凝聚青年、引领青年的重要任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年满 18周岁,团龄满一年的共青团员且无任何宗教信仰,本人志愿申请入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并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2.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

3.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仪容仪表符合当代大学生要求、不着奇装异服、无纹身、不染特殊发色等;

6.学习态度端正,热心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范围: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寓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校纠察队学生干部;大学生社团服务中心学生干部;班级班干部等)优先,积极完成学校、系部、班级的工作任务,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认可;学生干部上学年学习成绩不低于班级的前 30%,综测不低于20%,其他同学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不得低于班级的前 10%;

7.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勇于进取、乐于奉献,能够积极维护集体和组织荣誉,顾全组织利益;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学生干部上学年公益服务时间不低于40小时,其他同学不低于25小时;

8.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

9.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及团支部民主推荐时,支持率不得低于参与推荐民主人数的50%;

10.取得党校的学习结业证书或党校在读;

11.积极参加学校学生社团、红色社团,且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异。

(二) 符合基本标准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各级(全国、全省、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3.受省、市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4.本人所在寝室为“文明寝室”者优先推荐。

(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期“推优”资格

1.本人未提出入党申请者(递交入党申请书未满六个月);

2.未参加党校学习,或党校学习不合格者;

3.学年内被系部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1次及以上者;

4.所在寝室本学期及上学年有寝室 2 次整改记录及本人在上学年内有挂科和处分现象者;

二、“推优”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要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推荐过程的透明度;

2.自下而上的原则。基层团支部是“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应按照班主任组织、班级大会酝酿、班主任会同系支部考察上报、团委审核推荐这样一个顺序进行。班级的推荐要能真正体现广大学生的意志,推荐出的优秀团员要有群众基础;

3.集体决定的原则。班级根据大会的评议酝酿,在考察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时,应当由班主任牵头组织召开班级会议,民主集体讨论通过,不能以个别交换意见的方式代替;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从严掌握,慎重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政治坚定,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5.动态培养的原则。“推优”工作要体现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

培养教育过程,要引导那些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发挥团员作用、具有政治进步要求的团员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有“优”可推。要重视在“推优”前和“推优”后的培养、培育工作;

6.党团衔接的原则。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和意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培养情况,争取党组织的支持与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中去。

三、“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按自愿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2.班级推优程序:召开班级大会(班主任、团支书必须参加,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本班人数的80%;此次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申请入党的团员本人应向参会人员汇报自己各方面的情况,参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推荐对象;

3.班级团支书召开座谈会对初步推荐对象作进一步的考察。与会者为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及学生代表(包括学生党员、团员、群众,男生占一定比例,总人数43人左右,需为单数);

4.班级团支部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征求班主任、辅导员的意见,讨论并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报团委审定;

5.团委接到团支部的“推优”分子调查表后,将及时进一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检查团支部的“推优”程序;对照“推优”条件,考察推荐对象是否合格;听取所在班级的部分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看法;

6.团委委员召开会议讨论:对同意作为推荐对象的,签署意见向学工党支部推荐,同时公布推荐对象;对讨论不同意作为推荐对象的,将进一步培养、考察。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7 日;

2.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选:11月18 日—11月19 日;

3.初步推荐对象考察:11月20 日;

4.班级公示:11月21 日—11月24 日;

5.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 1: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一式两份)、会议记录(附件2)、《附件3: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4: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入党推优推荐选票》的纸质材料于11月24 日下午15:00-17:00上交至行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附件1: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会议记录(附件2)、《附件 3: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4: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入党推优推荐选票》的电子版材料以“XX班团支部”命名发送至邮箱 zjyxxytw@126.com处;

6.团委公示:11月25 日—11月28 日(三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并严把审“推优”对象审核关。如“推优”对象被团委审核不符合条件,不再追加名额,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2.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的同学,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3.如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附件:

1.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

2.会议记录;

3.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

4.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入党推优推荐选票;

5.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

共青团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0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