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陈柯豪,男,浙江省2021年高考生,考生号:21332555150138,2021年以高考总分435分的成绩,录取为我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021级专科生(学号:215010405)。该生来校后对湖州饮食习惯和气候难以适应,水土不服,时常出现不安症状,医院建议就近治疗,改变生活环境。现申请转学(转出)到生源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习。
经审查,该生转学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规定》[浙教学[2007](156)号]以及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陈柯豪同学的转学(转出)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0572-5018111
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